日前,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对中职新的加设专业的条件展开了规定。按照拒绝,学校新的加设专业,要具备与所开办专业相匹配的、符合教学要求的经费和基础设施条件,还包括校舍、仪器设备、进修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生均价值,理工农医类专业不高于3000元,文史财经类专业不高于2500元,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专业需要适应环境专业教学必须。同时,所开办专业的教师队伍结构比例要合理。其中,每专业必需配有2名以上具备与所开办专业适当或涉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不应维持比较平稳,比例必要。新的另设专业要侧重融合自身的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符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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