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实施《关于更进一步完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对转段升学考核内容展开细化,将其分为课程考试、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3个部分,采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该意见限于于2012年试点的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3+4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3+2分段培育试点项目。 江苏规定,转段升学的考核内容由联合学校的组织参予学校共同商定,课程考试将前段部分核心课程作为考试课程,考查学生文化基础素质和专业核心技能的掌握情况。
过程考核重点考核学生自学期间各类主要课程的掌握情况,拒绝培育方案中各门课程皆不应具体为超过合格以上拒绝才能取得规定学分,部分核心课程可具体为超过较好拒绝,取得较高绩点。 《意见》规定,只有综合评价合格的学生才能转至先前阶段的自学,其中还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成绩、专业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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